项目标段编号:HNEC-LYMH260242001G001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1
|
|
|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火炬放空气压缩机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MH260242001G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火炬放空气压缩机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二期火炬放空气压缩机项目安装工程:二期火炬放空气压缩机项目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重点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往复式压缩机及配套管道等。主要利用公司富裕的放空气收集、加压,输送至甲醇厂进行甲醇合成,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项目布置在气体净化厂原PSA装置压缩厂房内,甲方已负责对原实施进行拆除,并完成了土建基础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独立法人资格,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还必须具有施工大型化工项目的类似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自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的大型化工项目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 4.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较强的履约能力。 6.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6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7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200元人民币。 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六、其他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技术澄清、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完成的工作等。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4.拨款与结算方式:①本工程无预付款,财务拨款为电子银行承兑。 ②乙方每月23日前向甲方、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进度报告一式4份:甲方、监理在4日内审核完毕,工程量进度报告只做为申请进度款的依据,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③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图总价部分的85%。待费率部分经甲方审核完成后,支付总合同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保留时间为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一年)。 5.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 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投标标段(包)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例如: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火炬放空气压缩机项目安装工程 HNEC-LYMH260242001G001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 账 号: 16 535 1010 4000 9912 7.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五日内提 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0370-6052619】。 8.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0370-6052939 企管:0370-6053926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业务联系人:贾先生/梁先生 电 话:0370-6053907/6052619 传 真:0370-6053907 招标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0-6052639
|
|
|
|
|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